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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拓展跨境电商出口 推进海外仓建设

2024-06-13 09:46:28 来源:中国食品报

  跨境电商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积极运用新技术、适应新趋势、培育新动能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能够减少中间环节,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为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大力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提升服务跨境电商企业能力,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加强跨境电商行业组织建设与人才培养。指导地方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标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本地贸易规模大、带动效应好的跨境电商企业“一企一策”提升“一对一”服务能力。支持按市场化原则提升现有地方性跨境电商展会办展水平,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举办海外专场推介、对接活动。指导有条件、有意愿的主体研究申请建立全国性跨境电商行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跨境电商行业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将相关领域人才纳入人才需求目录和高层次人才目录,结合实际配套出台支持举措。

  《意见》提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畅通跨境电商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推动跨境电商供应链降本增效。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优化服务模式,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为跨境电商国内采购提供保险保障。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按规定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营销、仓储、物流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外汇收支手续,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意见》指出,要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高质量发展,增强跨境电商物流保障能力,助力跨境电商相关企业“走出去”。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发展。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相关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用好现有股权投资基金资源,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加强对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支持。编制出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退税操作指引,进一步指导企业用好现行政策。同时,促进中欧班列沿线海外仓建设,积极发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

  《意见》提出,要优化监管与服务。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提升跨境数据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拼箱“先查验后装运”模式。加强海关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研究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允许跨境电商、跨境支付等应用场景数据有序自由流动。鼓励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依法依规利用数据赋能产业链上下游,增强生产企业柔性化供应能力。《意见》还提出,要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加快跨境电商领域标准建设,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持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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