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食品安全!两个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3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总体要求、责任体系、设置原则等总体要求;明确细化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和具体职责任务等;同时明确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日常履职的工作机制和具体要求;另外明确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各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履行责任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并且明确了违法情形及处罚到人等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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